20S121生活熱水加熱機組(熱水機組選用與安裝).pdf
進入下載頁20S121生活熱水加熱機組(熱水機組選用與安裝)2適用范圍2.1本圖集適用于新建、改建和擴建的民用建筑生活熱水加熱系統,工業建筑生活熱水系統可參考使用。2.2適用于單臺額定熱功率不大于100kW的熱水機組。2.3適用于海拔高度1000m以下的地區,若用于海拔更高的地區,請與設備生產廠家聯系,并在訂貨時說明。3熱水機組的分類及選用3.1本圖集編入的熱水機組的分類詳見表103.2熱水機組的選用。3.2.1應根據用戶對熱水的需求和建筑條件,結合當地能源情況(天然氣、城市燃氣、燃油、電力的供應價格及可靠程度),經過綜合比選,選擇能滿足使用要求、安全可靠、熱效率高、價格和運行成本合理、控制與操作滿足管理要求的熱水機組。3.2.2應結合原水硬度、熱水水量和水溫等情況,考慮對機組換熱盤管、機組殼體的影響,確定是否采用水質軟化處理設施。3.2.3選用燃氣(油)熱水機組時,應選用排煙煙氣符合《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>>GB13271及當地環保要求的熱水機組,煙道或煙囪與熱水機組必須匹配,且應有防止引燃或損壞建筑結構和防止雨水倒灌的措施。3.2.4機組應采用程序控制,實現全自動或半自動運行,并應有超壓、超溫、缺水、水溫、水流、火焰、斷電、故障等自動報警和保護功能。3.2.5日照時數大于1400h/a且年太陽輻射量大于4200MJ/m2及年極端最低氣溫不低于-45OC的地區,采用太陽能作為集中生活熱水供應系統的熱源,采用熱水機組作為輔助熱源。3.2.6醫院集中熱水供應系統的熱源機組及水加熱設備不得少于2臺,其他建筑的熱水供應系統的水加熱設備不宜少于2臺,當一臺檢修時,其余各臺的總供熱能力不得小于設計小時供熱量的60%。醫院建筑應采用無冷溫水滯水區的水加熱設備。所選工作熱水機組的總額定功率應不小于計算的機組總供熱量。
